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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为员工选定三个强积金计划
强制性公积金管理局(积金局)董事会在今日(九月七日)的会议上,为积金局员工选定三个强积金计划。
积金局共邀请了二十间核准受托人投标,最後共十五间公司入标。
积金局主席李业广表示:「积金局特别成立甄选委员会,成员包括员工代表及非执行董事。他们从十五间入标公司甄选三个强积金计划供董事会批核。」
「我们认为选定三个强积金计划,可让积金局员工有多些选择。」
李业广同时促请各雇主及自雇人士尽快加入强积金计划,以便有充足时间为十二月实施强积金制度做好准备。
董事会并已通过三套指引,帮助服务提供者及雇主履行强积金制度下的责任。
这些指引的目的,是澄清供款结算表格式、强积金法例豁免条件及在香港以外地方工作的雇员涵盖范围。
指引将分发予强积金计划谘询委员会成员、有关规管机构、政府决策局、商会各专业团体、核准受托人和计划保荐人。这套指引将可从积金局的网页下载,方便市民查阅。
董事会今日亦得悉,强积金行业计划委员将於本月举行首次会议,讨论未来的工作方向。
-完-
2000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