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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積金局譴責及取消李肇文的強積金中介人註冊資格8個月
積金局譴責強積金主事中介人1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宏利)的前強積金附屬中介人2李肇文(李)3,及取消李由2025年7月10日至2026年3月9日(包括首尾兩天)的8個月期間,註冊為強積金中介人的資格。
積金局發現,李沒有迅速地執行一位客戶的指示,為其以僱主身份登記強積金計劃。李的失當行為違反了宏利相關內部政策及指引,亦違反了《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列明的操守要求,包括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須以按理可預期一個審慎的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應有的謹慎、技巧和努力行事。
本個案由保險業監管局作出調查後轉介積金局跟進。積金局在決定該個案的紀律制裁時,已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a) 李的違規事故的性質、嚴重性和影響;(b)其過往並無被積金局紀律處分的紀錄;以及(c)積金局須向業界傳遞具強烈阻嚇力的訊息,表明局方不會容忍有關失當行為。
有關本個案的紀律制裁行動聲明,請按此處。
-完-
2025年7月10日
1. 主事中介人是獲積金局註冊為可從事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以及提供受規管意見的商業機構。
2. 附屬中介人隸屬於強積金主事中介人,並獲積金局註冊,代表主事中介人進行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以及提供受規管意見。
3. 李(強積金註冊編號:136363)於2020年9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間是隸屬於宏利的附屬中介人。他自2024年2月19日起不再註冊為附屬中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