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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谴责及取消李肇文的强积金中介人注册资格8个月
积金局谴责强积金主事中介人1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宏利)的前强积金附属中介人2李肇文(李)3,及取消李由2025年7月10日至2026年3月9日(包括首尾两天)的8个月期间,注册为强积金中介人的资格。
积金局发现,李没有迅速地执行一位客户的指示,为其以雇主身份登记强积金计划。李的失当行为违反了宏利相关内部政策及指引,亦违反了《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及《注册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列明的操守要求,包括在进行受规管活动时,须以按理可预期一个审慎的人在进行受规管活动时应有的谨慎、技巧和努力行事。
本个案由保险业监管局作出调查后转介积金局跟进。积金局在决定该个案的纪律制裁时,已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包括(a) 李的违规事故的性质、严重性和影响;(b)其过往并无被积金局纪律处分的纪录;以及(c)积金局须向业界传递具强烈阻吓力的讯息,表明局方不会容忍有关失当行为。
有关本个案的纪律制裁行动声明,请按此处。
-完-
2025年7月10日
1. 主事中介人是获积金局注册为可从事强积金销售及推销活动,以及提供受规管意见的商业机构。
2. 附属中介人隶属于强积金主事中介人,并获积金局注册,代表主事中介人进行强积金销售及推销活动,以及提供受规管意见。
3. 李(强积金注册编号:136363)于2020年9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是隶属于宏利的附属中介人。他自2024年2月19日起不再注册为附属中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