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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積金局譴責及取消林忠豪的強積金中介人註冊資格13年

積金局譴責強積金主事中介人1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的前強積金附屬中介人2林忠豪(3,及取消林註冊為強積金中介人的資格,為期13年,由2025年10月9日至2038年10月8日(包括首末兩天)。這次是自2012年強積金中介人法定規管制度實施以來,針對附屬中介人最嚴厲的懲罰。

 

積金局發現,林透過(i)在有關強積金表格上偽冒四名計劃成員的簽名;及(ii)不當使用該四名計劃成員的個人資料,以不正當的方法開立四個新強積金帳戶,並轉移當中三名計劃成員其他強積金帳戶的強積金至新開立的強積金帳戶。林的失當行為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列明的操守要求,包括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行事須誠實、公平、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及持正。

 

本個案由保險業監管局作出調查後轉介積金局跟進。積金局在決定該個案的紀律制裁時,已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a)林的違規事故的性質、嚴重性和影響;(b)其過往並無遭受積金局紀律處分的紀錄;以及(c)積金局須向業界傳遞具強烈阻嚇力的訊息,表明局方不會容忍有關失當行為。

 

積金局營運總監許慧儀表示:「偽冒客戶簽署及不當地使用客戶個人資料等行為均屬嚴重失當,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容忍。積金局認為本案所涉及的失當行為性質非常嚴重,違反誠信,因此必須施以嚴厲的懲罰,以收阻嚇作用。」

 

許慧儀又表示,積金局今日(10月9日)發出通函,再次提醒所有註冊強積金中介人必須遵守相關操守要求。對於違法及失當行為,積金局必定會果斷採取嚴厲懲罰措施,以儆效尤。

 

有關本個案的紀律制裁行動聲明,請按此處

 

-完-
2025年10月9日

 

1. 主事中介人是獲積金局註冊為可從事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以及提供受規管意見的商業機構。

2. 附屬中介人隸屬於強積金主事中介人,並獲積金局註冊,代表主事中介人進行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以及提供受規管意見。

3. 林(強積金註冊編號123880)於2020年2月20日至8月18日期間是隸屬於友邦的附屬中介人。他自2020年11月24日起不再是附屬中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