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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谴责及取消林忠豪的强积金中介人注册资格13年

积金局谴责强积金主事中介人1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友邦)的前强积金附属中介人2林忠豪(3,及取消林注册为强积金中介人的资格,为期13年,由2025年10月9日至2038年10月8日(包括首末两天)。这次是自2012年强积金中介人法定规管制度实施以来,针对附属中介人最严厉的惩罚。

 

积金局发现,林透过(i)在有关强积金表格上伪冒四名计划成员的签名;及(ii)不当使用该四名计划成员的个人资料,以不正当的方法开立四个新强积金帐户,并转移当中三名计划成员其他强积金帐户的强积金至新开立的强积金帐户。林的失当行为违反《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及《注册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列明的操守要求,包括在进行受规管活动时,行事须诚实、公平、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及持正。

 

本个案由保险业监管局作出调查后转介积金局跟进。积金局在决定该个案的纪律制裁时,已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包括(a)林的违规事故的性质、严重性和影响;(b)其过往并无遭受积金局纪律处分的纪录;以及(c)积金局须向业界传递具强烈阻吓力的讯息,表明局方不会容忍有关失当行为。

 

积金局营运总监许慧仪表示:「伪冒客户签署及不当地使用客户个人资料等行为均属严重失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容忍。积金局认为本案所涉及的失当行为性质非常严重,违反诚信,因此必须施以严厉的惩罚,以收阻吓作用。」

 

许慧仪又表示,积金局今日(10月9日)发出通函,再次提醒所有注册强积金中介人必须遵守相关操守要求。对于违法及失当行为,积金局必定会果断采取严厉惩罚措施,以儆效尤。

 

有关本个案的纪律制裁行动声明,请按此处

 

-完-
2025年10月9日

 

1. 主事中介人是获积金局注册为可从事强积金销售及推销活动,以及提供受规管意见的商业机构。

2. 附属中介人隶属于强积金主事中介人,并获积金局注册,代表主事中介人进行强积金销售及推销活动,以及提供受规管意见。

3. 林(强积金注册编号123880)于2020年2月20日至8月18日期间是隶属于友邦的附属中介人。他自2020年11月24日起不再是附属中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