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新聞稿

積金局就引入有關入息水平自動調整機制諮詢公眾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建議引入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自動調整機制,並於今天(1月23日)展開為期六個星期的公眾諮詢。
 
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條例》)下,僱主及僱員雙方均須按僱員有關入息的5%作出強制性供款,作為僱員享有的強積金權益。自僱人士亦須按其有關入息的5%作出強制性供款。
 
強制性供款款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所限,該兩個水平須按《條例》規定,每四年最少檢討一次。
 
建議機制的主要元素如下:
  1. 調整方式及檢討/調整頻率
  • 建議採取自動調整機制,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將嚴格按照建議的調整基準和《條例》訂明的其他元素,每兩年於同一時間釐定。
  1. 調整基準
最低有關入息水平
  • 建議調整基準為涵蓋所有18歲至64歲的受僱人士(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的55%。
     
  • 與現行調整基準(即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的50%)比較,新的調整基準額外加入5%升幅,是要確保較低收入的僱員在支付僱員部分的5%強制性供款後,實得工資至少仍有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的50%。
最高有關入息水平
  • 建議調整基準為涵蓋所有18歲至64歲的受僱人士(不包括外傭)的每月就業收入分佈中第90個百分值。
     
  • 把外傭的收入數據從兩個建議基準的收入數據中剔除,預期更能準確地反映受強積金制度涵蓋的本地工人的收入分佈。
  1. 調整幅度的限制
 最低有關入息水平
  • 將嚴格按照調整基準向上或向下調整。
最高有關入息水平
  • 向下調整時,減幅將嚴格按照調整基準。不過,向上調整時,每次增幅不得超逾$5,000,以便在協助就業人口累積更多退休儲蓄,以及避免一下子大幅加重僱主及僱員的財政負擔這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1. 捨入機制
最低有關入息水平
  • 建議把數額向上捨入至最接近的$100。
最高有關入息水平
  • 建議把數額捨入至最接近的$2,500。 
積金局發言人說:「積金局經考慮包括現行調整機制的運作經驗等多項因素,提出這個自動調整機制進行諮詢。我們預期建議的自動調整機制可令供款水平與勞動人口的收入分佈更趨一致,並可提高強積金制度的效率。」

諮詢文件已上載至積金局網站,公眾亦可到積金局辦事處索取。歡迎公眾於2015年3月5日或之前就建議提交意見。
 
市民可直接在積金局網站提交意見,或填妥諮詢文件內的「諮詢問題回應」表格,郵寄、傳真或電郵至積金局。
                                                                             
—完—
 
2015年1月23日
  
附錄(一):現行與建議調整機制的比較
附錄(二):過往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