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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建議沿用現行強積金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調整機制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向政府提議,不推行引入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自動調整機制的建議(建議*)。
 
局方早前就有關建議進行公眾諮詢,結果顯示建議缺乏支持,公眾對建議的個別元素亦持不同意見。積金局考慮諮詢結果後,向政府提議不推行有關建議。
 
公眾諮詢於2015年3月5日結束。積金局共收到35 075份意見書,當中35 062份由公眾人士提交,另有13份由相關界別團體提交。
 
絕大部分的回應者均不支持建議,當中65%回應者有發表其他意見。在這些有其他意見的回應者中,有約三分一傾向沿用現行調整機制。有些回應者認為自動調整機制欠缺靈活性,未能適當地考慮所有其他相關因素,如當前的社會及經濟狀況、在職人口的入息分佈及通脹率等。
 
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條例》)下,僱主及僱員雙方均須按僱員有關入息的5%作出強制性供款,作為僱員享有的權益。自僱人士亦須按其有關入息的5%作出強制性供款。
 
強制性供款款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所限。
 
積金局必須每四年就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進行不少於一次檢討,以確定是否有理由調整該兩個水平。
 
公眾諮詢結果已上載於積金局網站。
 
積金局會繼續沿用《條例》下的現行法定調整機制,檢討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
 
目前,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為每月$7,100,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則為每月$30,000。
 
—完—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