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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積金局網誌—從受託人職責暸解強積金收費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博士今日(1月6日)在積金局網頁發表最新一篇網誌,比較本港的強積金制度和外國「約定給付」(defined benefit)退休福利制度,顯示強積金制度提供足額資金,具備十分好的財政可持續性。此外,香港屬於小型開放經濟體系,同時須面對因生育率低及人均壽命長而逐漸浮現的人口老化問題,故強積金制度相當切合香港社會需要。
黃博士指,營運強積金計劃需要執行多項工序,當中很多強積金獨有的行政工作,都是由受託人負責,包括為僱員開設強積金帳戶、處理僱主每月為僱員所作的供款、根據僱員的投資指示處理供款及轉換基金等。所以在衡量強積金收費是否合理前應好好認識受託人的職責,不宜與坊間的零售基金作直接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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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