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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回應10月6日香港仔題為「強積金諸多範疇需改善」的文章
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對強積金的關注,就 貴報於10月6日刊登由黃國議員撰寫題為「強積金諸多範疇需改善」的文章,部份內容及論點有商榷之處,故現提供資料及分享本局觀點,希望有助 貴機構讀者正確認識有關議題。
積金局明白強積金計劃成員十分關注強積金的投資表現,但強積金乃超過四十年的長線投資,期間無可避免經歷不同的經濟周期和市場起伏。過去21年來,強積金共有14年錄得正回報,而錄得負回報的年份,其後通常亦能夠回升,而整體趨勢向上。
就以過去五年為例,強積金扣除收費和開支後,其中三年的淨回報就超過一成 (分別為2017的22.3%、2019年的12.2%及2020年的11.7%)。在2008年金融海嘯期間,強積金錄得30.2%負回報,但2009年及2010年已分別回升並錄得26.6%及7.8%的淨回報。截至今年6月底,強積金自制度在2000年實施以來的年率化淨回報率為2.8%,高於同期的1.8%年率化通脹率,顯示強積金制度長遠經得起考驗。
截至2022年6月底,強積金總資產約$10,600億,其中扣除收費及費用後的淨回報超過$2,490億,佔強積金總資產約24%。
對於文章關注強積金能否「應付退休後的生活開支」,我重申強積金制度是以就業為本,由僱主僱員雙方共同供款,為工作人口提供基本退休保障。根據法例,非就業人口並非在強積金制度涵蓋範圍之內。強積金制度與其他退休保障支柱(包括個人儲蓄及其他社會服務)相輔相成,互相補足。
在低收入人士保障方面,政府已於2020年公布多項民生政策新措施,當中包括為因低收入獲豁免根據強積金法例作出強制性供款的人士支付5%強積金供款。有關措施將於積金易平台最快在2025年全面運作後執行,積金局會積極配合政府落實有關措施。
此外,就文章提及有關調整強積金供款上下限,積金局一如既往已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對強積金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進行檢討,並已向政府提交報告以供考慮。
一直以來,積金局十分重視提升強積金的充足度,除了強制性供款外,將繼續透過不同途徑提升強積金的充足度,包括繼續研究不同措施擴大強積金投資範圍,協助打工仔把握投資機遇及作有效的資產配置,以提升投資回報;全力推展積金易平台項目,以進一步創造減費空間;以及繼續鼓勵計劃成員透過自願性供款增加退休保障。而隨著立法會通過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長遠而言亦將有助增加打工仔累積強積金。
最後,積金局留意到黃議員在其社交平台建議「提議容許僱員選擇將部分供款存放在外匯基金」,惟外匯基金成立的目的與強積金有所不同,外匯基金的主要業務為捍衛港元匯率及維持香港貨幣及金融體系的穩定健全,所以不能將兩者直接比較。
積金局行政總監
鄭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