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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回应10月6日香港仔题为「强积金诸多范畴需改善」的文章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强积金的关注,就 贵报於10月6日刊登由黄国议员撰写题为「强积金诸多范畴需改善」的文章,部份内容及论点有商榷之处,故现提供资料及分享本局观点,希望有助 贵机构读者正确认识有关议题。
积金局明白强积金计划成员十分关注强积金的投资表现,但强积金乃超过四十年的长线投资,期间无可避免经历不同的经济周期和市场起伏。过去21年来,强积金共有14年录得正回报,而录得负回报的年份,其後通常亦能够回升,而整体趋势向上。
就以过去五年为例,强积金扣除收费和开支後,其中三年的净回报就超过一成 (分别为2017的22.3%、2019年的12.2%及2020年的11.7%)。在2008年金融海啸期间,强积金录得30.2%负回报,但2009年及2010年已分别回升并录得26.6%及7.8%的净回报。截至今年6月底,强积金自制度在2000年实施以来的年率化净回报率为2.8%,高於同期的1.8%年率化通胀率,显示强积金制度长远经得起考验。
截至2022年6月底,强积金总资产约$10,600亿,其中扣除收费及费用後的净回报超过$2,490亿,占强积金总资产约24%。
对於文章关注强积金能否「应付退休後的生活开支」,我重申强积金制度是以就业为本,由雇主雇员双方共同供款,为工作人口提供基本退休保障。根据法例,非就业人口并非在强积金制度涵盖范围之内。强积金制度与其他退休保障支柱(包括个人储蓄及其他社会服务)相辅相成,互相补足。
在低收入人士保障方面,政府已於2020年公布多项民生政策新措施,当中包括为因低收入获豁免根据强积金法例作出强制性供款的人士支付5%强积金供款。有关措施将於积金易平台最快在2025年全面运作後执行,积金局会积极配合政府落实有关措施。
此外,就文章提及有关调整强积金供款上下限,积金局一如既往已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对强积金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进行检讨,并已向政府提交报告以供考虑。
一直以来,积金局十分重视提升强积金的充足度,除了强制性供款外,将继续透过不同途径提升强积金的充足度,包括继续研究不同措施扩大强积金投资范围,协助打工仔把握投资机遇及作有效的资产配置,以提升投资回报;全力推展积金易平台项目,以进一步创造减费空间;以及继续鼓励计划成员透过自愿性供款增加退休保障。而随着立法会通过落实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长远而言亦将有助增加打工仔累积强积金。
最後,积金局留意到黄议员在其社交平台建议「提议容许雇员选择将部分供款存放在外汇基金」,惟外汇基金成立的目的与强积金有所不同,外汇基金的主要业务为扞卫港元汇率及维持香港货币及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全,所以不能将两者直接比较。
积金局行政总监
郑恩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