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刊物 / 文章
積金局回應2月23日香港仔題為「強積金蝕入肉」的專欄文章
對於文章指保本基金「不能保本」,以及「各保本基金每年所保的本,其實往往受不住每年高昂管理費蠶食,依然是會蝕入肉」,這種說法有誤導成份,反映作者對強積金保守基金欠缺理解。
首先,保本基金早於2009年已改名為強積金保守基金。我必須指出,強積金保守基金是一種以港元短期銀行存款及短期債券為投資工具,風險相對較低,同時預期回報亦較低,長遠而言其回報未必能跑贏通脹,屬於相對較保守的投資產品,對於距離退休仍有一段長時間的計劃成員,並非適合的選擇。
而在收費方面,保守基金設有收費管控。若基金在某個月的回報,相等於或低於該月的「訂明儲蓄利率」,受託人在該月便不能收取任何管理費。「訂明儲蓄利率」是根據本港三間發鈔銀行港元儲蓄戶口的平均利率計算。若該基金在其後12個月內某一個月成功達到高於「訂明儲蓄利率」的回報,受託人才可在扣除該月的管理費後的餘額中收取之前的管理費。因此,強積金保守基金不會因為扣除管理費而導致負回報。
至於作者指恒指基金為「只是美其名追蹤『恒指基金』」,我對此不表認同,因為會令讀者產生誤解。事實是恒指基金的投資目標是盡量緊貼恒指的表現,但恒指基金和恒指兩者在每個估值日的波幅未必可以緊貼或百分百相同,原因包括:
- 恒指基金所涉及的收費或開支須由該基金的資產支付,但恒指則不會反映該等收費或開支;
- 恒指基金或其持有的基金須因應恒指成分股組合及比重的變動而調整基金組合,過程中會涉及交易徵費及印花稅;
- 當恒指調整成分股組合或比重時,恒指基金或其持有的基金會相應調整投資組合,但兩者調整的時間可能存在差異。
- 恒指基金持有現金以應付成員的贖回 /轉換要求,因而導致追蹤誤差。
此外,就作者指「各大強積金管理公司以種種名目巧取管理費」。我必須強調,在衡量強積金收費前,必須先瞭解強積金制度的各種收費。強積金的收費包括了行政費、投資管理費、保管人費及受託人費,反映強積金制度內服務提供者的不同功能。
強積金受託人向計劃成員收取行政費,主要涉及營運強積金計劃有多項法定工序,以及強積金獨有的行政工作,包括處理每月數百萬名計劃成員的供款、核對供款金額、登記新計劃成員、按成員的投資指示購買/轉換基金,以及審核和處理提取強積金申請等行政程序。而一旦出現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時,受託人亦要協助積金局為受影響僱員向僱主追討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此等行政工作對於保障計劃成員利益至為重要。而投資管理費就是支付予投資經理的費用,投資經理負責按個別基金列明於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投資策略及目標進行投資。至於保管人(獲受託人授權並獨立於投資經理)則負責保管計劃資產。本着計劃成員為先的宗旨,積金局會繼續監察強積金收費水平,並採取不同措施為計劃成員帶來物有所值的基金選擇,加強他們的退休保障。
積金局明白強積金計劃成員十分關注強積金的收費,局方一直致力推動減費,並積極推出改革措施以優化強積金制度,包括提升基金收費透明度、提供比較價格工具,推出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及設收費上限的「預設投資策略」等。在局方和業界共同努力下,用以客觀衡量強積金收費水平的「基金開支比率」由2007年的2.1%持續下降至目前的1.33%,下降幅度超過三成半。而積金局現正全力構建的積金易平台更是強積金制度有史以來最重大的改革,亦是以推動再進一步減費為目標,在平台推出首兩年,我們預期計劃成員須支付的計劃行政費將平均降低三成,而平台運作十年內,累計節省高達$300億至$400億的行政成本,相當於期內原來行政費用的41%至55%。
積金局行政總監
鄭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