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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

积金局回应2月23日香港仔题为「强积金蚀入肉」的专栏文章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强积金的关注,就   贵报於2月23日刊登由常盈撰写题为「强积金蚀入肉」的文章,部份内容及论点有商榷之处,故现提供资料及分享本局观点,希望有助   贵报读者正确认识有关议题。

对於文章指保本基金「不能保本」,以及「各保本基金每年所保的本,其实往往受不住每年高昂管理费蚕食,依然是会蚀入肉」,这种说法有误导成份,反映作者对强积金保守基金欠缺理解。

首先,保本基金早於2009年已改名为强积金保守基金。我必须指出,强积金保守基金是一种以港元短期银行存款及短期债券为投资工具,风险相对较低,同时预期回报亦较低,长远而言其回报未必能跑赢通胀,属於相对较保守的投资产品,对於距离退休仍有一段长时间的计划成员,并非适合的选择。

而在收费方面,保守基金设有收费管控。若基金在某个月的回报,相等於或低於该月的「订明储蓄利率」,受托人在该月便不能收取任何管理费。「订明储蓄利率」是根据本港三间发钞银行港元储蓄户口的平均利率计算。若该基金在其後12个月内某一个月成功达到高於「订明储蓄利率」的回报,受托人才可在扣除该月的管理费後的余额中收取之前的管理费。因此,强积金保守基金不会因为扣除管理费而导致负回报。

至於作者指恒指基金为「只是美其名追踪『恒指基金』」,我对此不表认同,因为会令读者产生误解。事实是恒指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尽量紧贴恒指的表现,但恒指基金和恒指两者在每个估值日的波幅未必可以紧贴或百分百相同,原因包括:
 
  • 恒指基金所涉及的收费或开支须由该基金的资产支付,但恒指则不会反映该等收费或开支;
  • 恒指基金或其持有的基金须因应恒指成分股组合及比重的变动而调整基金组合,过程中会涉及交易徵费及印花税;
  • 当恒指调整成分股组合或比重时,恒指基金或其持有的基金会相应调整投资组合,但两者调整的时间可能存在差异。
  • 恒指基金持有现金以应付成员的赎回 /转换要求,因而导致追踪误差。
 

此外,就作者指「各大强积金管理公司以种种名目巧取管理费」。我必须强调,在衡量强积金收费前,必须先了解强积金制度的各种收费。强积金的收费包括了行政费、投资管理费、保管人费及受托人费,反映强积金制度内服务提供者的不同功能。

强积金受托人向计划成员收取行政费,主要涉及营运强积金计划有多项法定工序,以及强积金独有的行政工作,包括处理每月数百万名计划成员的供款、核对供款金额、登记新计划成员、按成员的投资指示购买/转换基金,以及审核和处理提取强积金申请等行政程序。而一旦出现雇主拖欠强积金供款时,受托人亦要协助积金局为受影响雇员向雇主追讨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费。此等行政工作对於保障计划成员利益至为重要。而投资管理费就是支付予投资经理的费用,投资经理负责按个别基金列明於强积金计划说明书的投资策略及目标进行投资。至於保管人(获受托人授权并独立於投资经理)则负责保管计划资产。本着计划成员为先的宗旨,积金局会继续监察强积金收费水平,并采取不同措施为计划成员带来物有所值的基金选择,加强他们的退休保障。

积金局明白强积金计划成员十分关注强积金的收费,局方一直致力推动减费,并积极推出改革措施以优化强积金制度,包括提升基金收费透明度、提供比较价格工具,推出俗称「强积金半自由行」的「雇员自选安排」及设收费上限的「预设投资策略」等。在局方和业界共同努力下,用以客观衡量强积金收费水平的「基金开支比率」由2007年的2.1%持续下降至目前的1.33%,下降幅度超过三成半。而积金局现正全力构建的积金易平台更是强积金制度有史以来最重大的改革,亦是以推动再进一步减费为目标,在平台推出首两年,我们预期计划成员须支付的计划行政费将平均降低三成,而平台运作十年内,累计节省高达$300亿至$400亿的行政成本,相当於期内原来行政费用的41%至55%。

积金局行政总监
郑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