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制度

強制性供款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一經受託人存入僱員的帳戶,即全數及立刻歸屬於僱員。強制性供款的投資回報,亦會全數及即時歸屬於該僱員。

強積金受託人均會向僱主及自僱人士提供不同方法支付供款(例如支票、自動轉帳等)及不同途徑提交付款結算書(例如傳真、電郵等)。


僱主及自僱人士在處理供款時,應留意下列事項,避免被視作逾期供款或拖欠供款。

全部開啟 全部收起

支票

把支票郵寄至受託人

 

  • 預留足夠郵遞時間,確保供款支票及付款結算書於供款日或之前寄達受託人
  • 信封上的郵戳日期不會被視作支付供款的日期。
  •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能成功兌現,會被視作欠交供款。
  • 期票或過期支票一般不會被接納。
  • 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

 

如把支票遞交到受託人指定的銀行分行或辦事處

 

  • 請向受託人查詢收集供款的指定地點,及強積金收集箱的截止時間。
  • 供款支票遞交到銀行分行或辦事處/客戶服務櫃位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 如利用強積金收集箱供款,供款支票及付款結算書投進受託人指定的強積金收集箱內的日子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動轉帳
  • 必須在供款日或之前已安排自動轉帳供款。
  • 銀行帳戶必須有足夠款項支付全數供款,否則受託人無法扣帳。
  • 如轉帳金額設有上限,亦須確保上限足夠作強積金供款扣帳。
  • 如未能成功扣帳,會被視作欠交供款。
  • 必須確保已填妥的付款結算書,於供款日或之前送達受託人。
  • 受託人收到完整及資料準確的付款結算書當日,才會被視作僱主支付供款的日期。
  • 如欠交付款結算書,或結算書上的資料不準確,受託人將不會執行自動轉帳,僱主會被視作欠交供款。
  • 由於自僱人士無須遞交付款結算書,因此,受託人發出直接扣帳指示當日,會被視為自僱人士支付供款的日期。
直接入帳
  •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 必須確保款項在供款日或之前存入強積金計劃的銀行帳戶,及提交付款結算書。
  • 請注意個別銀行的網上銀行截數時間。
從僱主帳戶扣除儲備以支付日後的供款(視乎計劃規則而定)
  • 受託人收到完整及資料準確的付款結算書當日,才會被視為僱主支付供款的日期。
  • 僱主須確保帳戶有足夠款項支付扣款,否則應在供款日或之前存入差額(如款項不足以支付扣款,會被視為拖欠供款)。

強積金小提示: 不應經中介人付款
僱主及自僱人士應把供款直接交給受託人, 避免由強積金中介人轉交。 僱主及自僱人士與強積金中介人之間的聯繫不會被視作供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