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制度

强制性供款

强积金强制性供款一经存入雇员的帐户,即全数及立刻归属于雇员。强制性供款的投资回报,亦会全数及即时归属于该雇员。


强积金受托人会向雇主及自雇人士提供不同方法支付供款(例如支票、自动转帐等),「积金易」平台提供不同途径提交付款结算书。


雇主及自雇人士在处理供款时,应留意下列事项,避免被视作逾期供款或拖欠供款。



强积金小提示: 不应经中介人付款
雇主及自雇人士应把供款直接交给「积金易」平台, 避免由强积金中介人转交。 雇主及自雇人士与强积金中介人之间的联系不会被视作供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