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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制度備受肯定 多管齊下確立全面保障

自從我上任積金局主席後,在很多場合與強積金計劃成員傾談,瞭解他們對強積金制度和退休問題的看法。整體而言,幾乎所有計劃成員都希望自己的退休儲蓄會有可觀的投資回報。

 

最近,我留意到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表了2021年退休金報告《Pension Funds in Figures》,涵蓋48個OECD 與非OECD經濟體在2020年度的退休金初步統計數據,顯示香港強積金制度去年錄得12.4%已扣除通脹實質投資回報,表現在所有受調查的經濟體中排名第一,這確是一個令人十分欣喜的成績。

 

不過,我們經常提醒計劃成員,強積金是長線投資,成員不應着眼市場短期升跌,過去的投資表現理想,並不代表未來的投資必定同樣理想。強積金制度實施超過20年,期間經歷外圍環境的各種挑戰,證明制度經得起風浪,持續穩健增長,令成員的退休儲備透過定期供款,加上平均成本法及複息效應的威力,達到累積財富的效果。

 

要評估退休保障制度的表現,撇除投資表現,應該根據哪些標準?我們參考世界銀行制定的評估框架,可以根據五個範疇檢視強積金制度,包括覆蓋率、可持續程度、安全程度、充足程度及效率。

 

有賴香港法律及金融制度完善,配合穩健的強積金規管及監管機制,令強積金儲蓄獲得周全保障,而由私營機構管理及具備足額資金的強制性界定供款計劃,設計上可確保持續運作,加上非常高比例的工作人口已參與強積金計劃,令制度在覆蓋率、可持續程度、安全程度均表現理想。

 

至於充足程度及效率方面,我們也一直致力加強和改進。效率關乎目前收費與回報。近來,我經常與不同持份者及媒體接觸,許多人都會提到強積金基金收費與回報,可見這是公眾高度關注的議題。目前,我們全力開展的積金易平台構建工作,正是為提升制度整體效率而推行的重大措舉,也是我任內主要工作目標之一。

 

提升效率與降低成本之鑰

 

積金易平台將一直以來強積金計劃分散的管理模式,與涉及大量人手和紙張交易的程序標準化、精簡化和自動化,重新界定強積金的生態系統。

 

構建平台的工作正按計劃推進,政府最近已將積金易平台第二階段修訂條例草案刊憲,並且已將條例草案呈交立法會。修例旨在便利進一步推展與實施積金易平台,包括為積金易平台作為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程序的統一平台提供法律依據;界定政府、積金局、積金易平台有限公司和強積金受託人各自的角色、職能、權力和責任;訂立「直接轉移」以減省成本的規定,以直接惠及計劃成員,及為精簡後的工作流程作技術性修訂。

 

當平台全面啟用後,精簡相關工作流程,運作效率會顯著改善,從而減省成本,創造更大減費空間,變相提升基金回報;打工仔與僱主都受惠,如節省大量處理強積金的時間,受託人的監管負擔也將減少。

 

如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積金易平台運作十年後,累計節省成本總額將可達$300億至$400億,這還未包括業界受惠提升運作效率及減輕行政與規管的效益。

 

平台將來也可協助執行政府政策,如協助落實取消對沖安排,及為低收入僱員代供強積金等。

 

退休制度需多支柱建立

 

近日有一份有關香港中等收入人士退休準備的調查,發現多數受訪者認為自己退休準備不足,有傳媒引述該報告指,臨近退休的中等收入打工仔,擔心單靠強積金未足以維持原有生活水準。

 

我很明白這類打工仔的心情,然而也想讓大家瞭解強積金制度的理念。強積金制度是採用世界銀行提倡的多根支柱退休保障框架的其中一根支柱,即是強制在職人士和僱主參與、由私營機構管理及具備足額資金的強制性供款制度,目的是為工作人口提供基本退休保障。

 

目前香港已有逾八成半就業人口享有強積金或其他退休計劃保障,可是制度並不能成為他們唯一的退休保障,它須與其他支柱相輔相成,互相補足,才能更全面保障退休生活需要。

 

在強積金的充足程度方面,我們鼓勵打工仔注意以下三點,包括(1)積極管理自己的強積金;(2)懂得運用平均成本法,以發揮長時間滾存增值的效力,以爭取更多回報,以及(3)在強制性供款以外,進一步作自願性供款,以充實自己的退休儲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自2019年推出以來,廣受打工仔歡迎。於2021年第一季,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較2020年第一季同比增長28%。在2020-21年度,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共$22.14億,較對上一個年度增加$5.08億,增幅達30%,可見愈來愈多打工仔認同這理念,藉此壯大退休資產,為退休生活增加額外保障。

 

保障計劃成員權益及構建積金易平台,是我出任主席的主要工作目標。我鼓勵大家好好透過強積金制度,及早為自己的未來打算,多管齊下,充實自己的退休儲備,讓自己退休無憂。

 

積金局主席 

劉麥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