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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職業退休計劃受託人

A. 向積金局提供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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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職業退休註冊計劃於某財政年度內宣告終止,受託人是否須向積金局提交經審計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

受託人須提交經審計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匯報計劃截至以下日期(以較遲者為準)為止的狀況:

 

  1. 終止計劃的生效日期,即向積金局提交的《註冊計劃終止或清盤通知書》上所填報的日期;或
  2. 計劃下所有利益已支付予成員的日期,或(如適用)計劃資產轉移至另一計劃的日期。

 

2. 指定人士和受託人如何提交周年申報表和精算師證明書?

為確保及時提交報告,指定人士和受託人應使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提交周年申報表和精算師證明書。

 

雖然上述人士仍可使用電郵(orsoesubmission@mpfa.org.hk)或以印本形式提交周年申報表和精算師證明書,首選應使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以更便利、安全及快捷的方式提交你的資料。

 

3. 如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的投資經理有所更改,是否有相應的匯報規定須要遵守?
受託人須在下一次向積金局提交周年申報表時,以書面通知積金局有關更改的詳情,例如新投資經理的名稱、委任日期、以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註冊的註冊編號,或向積金局認可的海外監管機構註冊的註冊編號。
4. 註冊計劃的管理人在甚麼情況下須向積金局報告須申報事件,以及須提供甚麼資料?

如註冊計劃的有關管理人知悉有須申報事件在2020年6月26日或之後發生的須申報事件,該有關管理人須在知悉事件後七個工作日內,給予積金局書面通知,列出該事件的詳情,例如事件發生的日期、個案的詳細資料,以及計劃或已經採取的補救行動詳情等。

 

「須申報事件」指不遵守關乎計劃資產、成員利益、提供款項、受託人、投資、轉移利益或合資格的人的規定的事件。

 

為確保及時申報,管理人應使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提交須申報事件的通知。

 

雖然管理人仍可透過電郵(orsoesubmission@mpfa.org.hk)或以印本形式提交通知,首選應使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以更便利、安全及快捷的方式提交你的資料。

 

書面通知樣本請參閱須申報事件作出通知

5. 管理人和指定人士在匯報更改註冊計劃管理人或指定人士的姓名或名稱、地址及/或本籍時,應如何提交指明表格?

為確保及時更新職業退休計劃紀錄,管理人和指定人士應使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提交指明表格,匯報職業退休計劃的更改事項。

 

雖然上述人士仍可透過電郵(orsoesubmission@mpfa.org.hk)或以印本形式提交指明表格,首選應使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以更便利、安全及快捷的方式提交你的資料。

 

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改計劃資料

 

B. 委任投資經理

6. 哪些海外監管機構已獲積金局認可,可為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委任投資經理?
請參閱《V.12 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指引—投資經理》 ,當中載有積金局認可的監管機構的名單。

C. 終止計劃

7. 如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終止或清盤時,需要通知積金局?

當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終止或清盤時(除按《職業退休計劃條例》第48條所指的法庭命令行事外),相關僱主及指定人士必須在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終止或清盤程序開始後14天內向積金局及該計劃的每名成員發出書面通知。

 

詳情請參閱終止計劃/撤回豁免證明書

 

D. 最低強積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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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如成員因不當行為被解僱,受託人可否沒收成員在職業退休計劃下的全部利益,包括「最低強積金利益」?

根據法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新成員即使因不當行為、欺詐行為或不忠實行為而被解僱,亦不得沒收其最低強積金利益,亦不可運用其最低強積金利益向僱主償付由該新成員所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支付該新成員拖欠僱主的任何債項。

 

就現有成員而言,僱員被合理解僱時,受託人不得從他們的累算利益中的僱主供款部分扣起相等於最低強積金利益的款額。

 

計劃管限規則當中的沒收條款亦須予以考慮。

9. 如計劃成員基於永久離開香港的理由提出提取最低強積金利益的申索,受託人應如何向積金局匯報有關個案?

為確保有關個案能夠及時收妥,受託人需使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匯報有關個案。詳情請參閱問題#14所列的有關程序。

 

雖然受託人仍可透過電郵發送至orsoesubmission@mpfa.org.hk或以紙本形式匯報有關個案,受託人應優先採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以享更便捷、安全及迅速的提交方式。

 

E. 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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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職業退休計劃的指定人士如何註冊 「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帳戶?

請電郵至 eORSO@mpfa.org.hk 與積金局聯絡,索取帳戶註冊資料。 成功註冊帳戶後,登入編號和密碼將發送至指定人士指定的電郵地址,以方便指定人士提交計劃周年文件。

 
11. 「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的主帳戶、分帳戶和電子表格僱主帳戶有何分別?

主帳戶供職業退休計劃受託人或指定人士的授權人使用,以便其透過「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填報並向積金局提交及匯報相關資料,例如提交周年文件及計劃更改事項的指定表格。

 

分帳戶供主帳戶使用者委派的人士使用,僅用以填報需向積金局提交及匯報的相關資料,例如提交周年文件及計劃更改事項的指定表格。

 

電子表格僱主帳戶為臨時帳戶,由主帳戶或分帳戶的使用者為參與集團職業退休計劃的有關僱主開立,用於填報及提交計劃更改事項的指定表格(不包括表格ORS-9及表格ORS-10)。電子表格僱主帳戶在提交指定表格後,將保留14天。

 

 

12. 如忘記「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登入編號或登入密碼,該怎麼辦?

如忘記主帳戶或分帳戶登入編號,請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頁面點選「忘記登入編號」按鈕,然後輸入僱主名稱和指定電郵地址,以請求登入編號。登入編號將發送到指定電郵地址。

 

如忘記主帳戶或分帳戶登入密碼,請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頁面點選「忘記密碼」按鈕,然後輸入登錄編號和指定電郵地址,以請求新密碼。新密碼將發送到指定電郵地址。

 

 

 

13. 如何變更主帳戶的授權人或更新其聯絡方式?
職業退休計劃的指定人士可透過電郵至eORSO@mpfa.org.hk聯絡積金局作有關更新。
14. 指定人士和受託人如何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提交周年申報表和精算師證明書?

登入「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後,請選擇「提交定期擬備的文件」選項欄

  • 如提交周年申報表,請選擇「提交電子表格」,然後依照指示提交相關資料。
  • 指定人士如提交精算師證明書,請選擇「精算師證明書」,然後依照指示提交相關資料。

 

有關透過「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提交資料的程序,請參閱使用者手冊  及操作流程圖解  (只備英文版)。

 
15. 管理人和指定人士在匯報更改註冊計劃管理人或指定人士的姓名或名稱、地址及/或本籍時,應如何提交指明表格?

登入「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後,請於「更改通知」選項欄中選擇「新電子表格」,然後依照指示提交指明表格。

 

有關透過「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提交資料的程序,請參閱使用者手冊  及操作流程圖解 (只備英文版)。

 

16. 如成員基於永久離開香港的理由提出提取最低強積金利益的申索,受託人應如何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向積金局匯報有關個案?

登入「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後,請於「提交其他資料」選項欄中選擇「新建電子表格/匯報」,然後依照指示匯報相關個案。 

有關透過「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提交資料的程序,請參閱使用者手冊  及操作流程圖解 (只備英文版)。

 

17. 管理人如何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提交關於須申報事件的通知?

登入「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後,請於「提交其他資料」選項欄中選擇「新電子表格」,然後依照指示提交指明表格。

 

有關透過「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提交資料的程序,請參閱使用者手冊  及操作流程圖解 (只備英文版)。

 
18. 如何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查閱已提交的資料紀錄?

主帳戶和分帳戶使用者均可在「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查閱已提交文件的紀錄。登入「職業退休計劃電子平台」後:

 

  • 在「提交定期擬備的文件」選項欄中,選擇「提交資料紀錄」,便可查閱周年申報表和精算師證明書的提交紀錄。
  • 在「更改通知」選項欄中,選擇「電子表格草稿及提交資料紀錄」,便可查閱匯報更改註冊計劃管理人或指定人士的姓名或名稱、地址及/或本籍的指明表格的提交紀錄。
  • 在「提交其他資料」選項欄中,選擇「電子表格/匯報草稿及提交資料紀錄」,便可查閱有關成員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提出提取最低強積金利益申索的匯報紀錄,以及關於須申報事件的通知的紀錄。
     

有關詳情,請參閱使用者手冊 (只備英文版)。在已提交的資料紀錄內,只能查看自提交日期起約12個月內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