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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20-21年度「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現接受申請
積金局主辦的2020-21年度「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今日起(4月1日)至6月30日接受申請。
「積金好僱主」今年踏入七周年,為表揚和鼓勵多年來不斷為僱員優化退休保障的公司或機構,今年增設兩個特別獎項,任何僱主若符合相關條件,將會獲頒發以下其中一個或兩個獎項,包括連續五年或以上獲嘉許為「積金好僱主」的公司或機構,可獲「積金好僱主5年+」獎項。此外,在2020-21計劃年度內,僱主如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條件,包括(一)連續七年獲嘉許為「積金好僱主」、(二)提供多於一個強積金計劃、(三)為部分或所有僱員作出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四)榮獲「電子供款獎」及(五)「積金推廣獎」,更可獲頒「全能積金好僱主」殊榮。
有意成為「積金好僱主」的公司或機構,可於「積金好僱主」專頁直接填寫表格及在網上遞交。僱員如欲提名所屬公司/機構成為「積金好僱主」,亦可遞交提名表格。
「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旨在促進僱主履行強積金責任,同時嘉許致力保障及加強僱員退休福利的模範僱主。要成為「積金好僱主」,僱主除了須已參與強積金計劃一年或以上和遵守強積金法例外,亦須為僱員提供額外的退休保障安排。計劃自2015年舉辦以來,反應熱烈,至今有超過2,200間公司及機構獲嘉許。
2020-21年度「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的結果,將於今年10月公布。積金局會頒發證書予獲嘉許的僱主,並將有關名單上載至積金局網站,供公眾閱覽,以公開表揚。所有獲嘉許的僱主,除可獲邀參加積金局舉辦的活動及獲取積金局最新資訊外,其公司/機構的網頁、宣傳品、廣告或活動上亦可展示「積金好僱主」的標誌直至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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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