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新闻稿

2020-21年度「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现接受申请

积金局主办的2020-21年度「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今日起(4月1日)至6月30日接受申请。

 

「积金好雇主」今年踏入七周年,为表扬和鼓励多年来不断为雇员优化退休保障的公司或机构,今年增设两个特别奖项,任何雇主若符合相关条件,将会获颁发以下其中一个或两个奖项,包括连续五年或以上获嘉许为「积金好雇主」的公司或机构,可获「积金好雇主5年+」奖项。此外,在2020-21计划年度内,雇主如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包括(一)连续七年获嘉许为「积金好雇主」、(二)提供多於一个强积金计划、(三)为部分或所有雇员作出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四)荣获「电子供款奖」及(五)「积金推广奖」,更可获颁「全能积金好雇主」殊荣。

 

有意成为「积金好雇主」的公司或机构,可於「积金好雇主」专页直接填写表格及在网上递交。雇员如欲提名所属公司/机构成为「积金好雇主」,亦可递交提名表格

 

「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旨在促进雇主履行强积金责任,同时嘉许致力保障及加强雇员退休福利的模范雇主。要成为「积金好雇主」,雇主除了须已参与强积金计划一年或以上和遵守强积金法例外,亦须为雇员提供额外的退休保障安排。计划自2015年举办以来,反应热烈,至今有超过2,200间公司及机构获嘉许。

 

2020-21年度「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的结果,将於今年10月公布。积金局会颁发证书予获嘉许的雇主,并将有关名单上载至积金局网站,供公众阅览,以公开表扬。所有获嘉许的雇主,除可获邀参加积金局举办的活动及获取积金局最新资讯外,其公司/机构的网页、宣传品、广告或活动上亦可展示「积金好雇主」的标志直至2022年9月30日。

 

-完-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