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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強積金中介人新收費及職業退休計劃修訂收費將於2018年實施
由2018年1月1日起,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中介人須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繳交年費和申請費。收費詳情如下︰
積金局鼓勵註冊中介人透過積金局的「電子服務」(MPFA eService) 繳交年費,他們亦可以透過網上銀行、繳費靈及電子支票的相關平台,或以支票繳交年費。積金局於11月底至12月初舉辦了多場簡介會,向註冊中介人介紹積金局的電子服務及繳付費用的不同方法。
根據強積金法例,於2018年1月1日之前已經註冊的中介人必須於2018年2月1日或之前繳交年費。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新註冊的中介人則須於註冊後的一個月內繳交款項。 附屬中介人或主事中介人如沒有在限期前全數清繳年費,須繳付相等於年費10% 的附加費用,積金局亦可暫時撤銷或撤銷有關附屬中介人或主事中介人的註冊。有關中介人收費的詳情,可參考積金局網頁。
此外,積金局亦會由2018年1月起,調整各項職業退休計劃的收費。積金局網頁內的通函(SU/COT/2017/003)已載列相關詳情。
-完-
2017年12月14日
- 附屬中介人1的年費為$180;
- 主事中介人2的年費為$1,430;
- 申請註冊為附屬中介人的費用為$290;
- 申請註冊為主事中介人的費用為$2,340;
- 附屬中介人申請核准隸屬某主事中介人的費用為$130;以及
- 附屬中介人核准成為負責人員的費用為$660。
積金局鼓勵註冊中介人透過積金局的「電子服務」(MPFA eService) 繳交年費,他們亦可以透過網上銀行、繳費靈及電子支票的相關平台,或以支票繳交年費。積金局於11月底至12月初舉辦了多場簡介會,向註冊中介人介紹積金局的電子服務及繳付費用的不同方法。
根據強積金法例,於2018年1月1日之前已經註冊的中介人必須於2018年2月1日或之前繳交年費。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新註冊的中介人則須於註冊後的一個月內繳交款項。 附屬中介人或主事中介人如沒有在限期前全數清繳年費,須繳付相等於年費10% 的附加費用,積金局亦可暫時撤銷或撤銷有關附屬中介人或主事中介人的註冊。有關中介人收費的詳情,可參考積金局網頁。
此外,積金局亦會由2018年1月起,調整各項職業退休計劃的收費。積金局網頁內的通函(SU/COT/2017/003)已載列相關詳情。
-完-
2017年12月14日
1強積金附屬中介人隸屬於強積金主事中介人,並獲積金局註冊,代表主事中介人進行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
2強積金主事中介人是獲積金局註冊為可從事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的商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