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制度

背景

強積金受託人

強積金是計劃成員退休生活的重要財政來源之一。為確保計劃成員的強積金獲得充分保障,所有強積金計劃均由強積金受託人管理。強積金受託人負責委任投資經理及其他服務提供者以確保他們遵守所有強積金規定、標準和指引。

所有強積金受託人須定期向積金局呈交各類申報表、財務報表和內部控制報告,讓積金局可持續及充分監管強積金受託人。

強積金保管人


強積金計劃資產交由合資格的保管人(例如認可財務機構)妥善託管,並與僱主、強積金受託人和相關服務提供者的資產分開。

積金局

積金局是強積金制度的規管機構,並設有全面的核准和監察系統,以確保計劃成員的強積金獲得充分及妥善的保障。
強積金受託人的核准和註冊
在香港或境外註冊成立的公司如欲申請成為強積金受託人,必須符合嚴謹的法定準則,包括:
  • 資本充裕程度
  • 於香港有足夠的規模及控制權
  • 經營管理強積金計劃的業務的能力
 
  • 控權人符合適當人選資格
  • 董事及行政總裁的技巧、知識、經驗及資格
  • 內部控制的標準
 

有海外的強積金受託人公司嗎?
現時,所有核准強積金受託人均為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
強積金計劃的審核和註冊
所有強積金供款均存入及保存於強積金計劃。所有強積金計劃須經積金局審核及註冊,並符合所有法定及嚴格的規定及標準,才可成為強積金計劃。
積金局的監察工作

積金局的權力

積金局負責監察及確保強積金受託人、保管人及投資經理須符合並持續遵守下列嚴謹的法定準則,包括:
  • 資本充裕程度
  • 專業知識
 
  • 公司資源的充裕程度
  • 內部管控及風險管理
積金局監管模式
積金局會進行調查及視乎具體情況採取適當的監管或執法行動。監管行動包括:
  • 實地巡查受託人及定期評估
  • 監察受託人的合規情況
  • 發出通函並提供指引
 
強積金受託人的專業彌償保險
《強積金條例》規定強積金受託人必須購買足夠的專業彌償保險。

如受託人或其委託的服務提供者有失當或違法行為,而導致計劃成員蒙受損失, 便須作出賠償。
《強積金條例》規定積金局必須成立補償基金。

如受託人的專業彌償保險未能作出充分賠償,計劃成員可向補償基金申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