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制度

帳戶管理

留意「投資空檔」

轉移強積金時,原受託人必須先賣出原計劃內的基金,再由新受託人購入計劃成員選定的基金。

 

在一買一賣的過程中,一般會出現一段約一至兩個星期的「投資空檔」。屆時強積金不會投資於任何基金。

投資涉及風險

在「投資空檔」期間,基金價格可能因市場波動而升跌,令計劃成員有機會「高賣低買」或「低賣高買」。

留意保證基金條款

保證基金一般會提供本金保證,或保證一個預設的回報率,但計劃成員一般要符合某些條件方可獲得保證。

 

例子

大多數保證基金均設有「鎖定期」,計劃成員必須於該基金投資一段固定時間,方可獲得保證。因此應清楚了解保證條款,並確定已符合條款才整合帳戶,否則可能無法獲得有關保證。

保證基金查詢

有關個別保證基金的保證條款詳情,計劃成員可參考相關強積金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文件亦可於受託人的網頁下載,詳情請向受託人查詢。

 

選擇基金

如計劃成員欲把強積金從一個強積金計劃轉移,需要為轉入帳戶的強積金選擇投資的基金。

如計劃成員未有就有關帳戶給予基金選擇指示,則會按照預設投資策略投資。如有需要,請向受託人查詢詳情。

 

留意開立個人帳戶的要求

如計劃成員欲把強積金轉移至另一個自選計劃,而未有在該計劃持有個人帳戶,計劃成員須預先在該計劃登記開戶。

 

請向有關受託人:

  • 索取登記表格
  • 提供個人資料
  • 表明所選取的基金
  • 就稅務居民身分作出自我證明(即申報你是否在香港以外地區有稅務居民的責任)

 

詳情請向受託人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