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制度

帐户管理

留意「投资空档」

转移强积金时,原受托人必须先卖出原计划内的基金,再由新受托人购入计划成员选定的基金。

 

在一买一卖的过程中,一般会出现一段约一至两个星期的「投资空档」。届时强积金不会投资於任何基金。

投资涉及风险

在「投资空档」期间,基金价格可能因市场波动而升跌,令计划成员有机会「高卖低买」或「低卖高买」。

留意保证基金条款

保证基金一般会提供本金保证,或保证一个预设的回报率,但计划成员一般要符合某些条件方可获得保证。

 

例子

大多数保证基金均设有「锁定期」,计划成员必须於该基金投资一段固定时间,方可获得保证。因此应清楚了解保证条款,并确定已符合条款才整合帐户,否则可能无法获得有关保证。

保证基金查询

有关个别保证基金的保证条款详情,计划成员可参考相关强积金计划的强积金计划说明书。文件亦可於受托人的网页下载,详情请向受托人查询。

 

选择基金

如计划成员欲把强积金从一个强积金计划转移,需要为转入帐户的强积金选择投资的基金。

如计划成员未有就有关帐户给予基金选择指示,则会按照预设投资策略投资。如有需要,请向受托人查询详情。

 

留意开立个人帐户的要求

如计划成员欲把强积金转移至另一个自选计划,而未有在该计划持有个人帐户,计划成员须预先在该计划登记开户。

 

请向有关受托人:

  • 索取登记表格
  • 提供个人资料
  • 表明所选取的基金
  • 就税务居民身分作出自我证明(即申报你是否在香港以外地区有税务居民的责任)

 

详情请向受托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