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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人专用

向积金局提交网上申请及通知的电子表格(表格INT-3除外)已经推出,详情请参阅《强积金中介人注册手册》,并登入强积金中介人申请平台及/或「电子服务」提交网上申请及通知。
注:实体申请表及通知书须由专人送交或邮寄至香港观塘巧明街98号The Millennity 1座12楼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监理部中介人组。表格RP-SI(I)须电邮至intermediaries@mpfa.org.hk
填写表格PA-AP (PI)前,请细阅「经由主事中介人递交个人帐户查询注意事项」 
填写「周年申报表—主事中介人」表格及「周年申报表—附属中介人」表格前,请细阅VI.3《有关注册中介人交付周年申报表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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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名称

周年申报表 - 主事中介人

周年申报表 - 附属中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