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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强积金为将来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尚有两个月便正式实施,积金局今日(九月二十八日)提醒还未参与该项计划的部分自雇人士尽快行动。

 

积金局高级经理(成员保障)关文威表示,愈早加入,对自雇人士和受托人公司在处理个案过程中减少不便,而参与者也可有较充裕时间准备於十二月一日实施的新制度。

 

他指出,强积金计划在香港是一个全新的制度,其目的是为本港在职人士提供更佳的退休保障。实施这项计划是依靠法例去推行,也会对违例者处罚。

 

他警告自雇人士如没有为自己登记加入或按时供款,初犯者可被罚款五万元和监禁六个月。

 

他举例说明自雇人士包括专业的医生、律师、会计师、及一般性行业的小巴、的士司机和补习教师等。

 

关文威说,强积金制度已获得多方面人士的热烈支持和协助推动。他们包括来自商会、劳工团体、区议会、社团首领、强积金业界及社会知名人士。

 

他又奉劝自雇人士在选择适合的投资项目时,需审慎考虑本身的年龄、个人经济状况和承受风险等多方面的因素。

 

另一方面,积金局今日联同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人员,到港岛筲箕湾金华街向小巴和的士司机推广强积金计划,吁请他们尽速参与。

 

工会人员又在九龙、新界多处地方向该等司机派发小册子,以广宣传。

 

此外,积金局亦加强它的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透过大众传媒,去催谷合资格的雇主、雇员及自雇人士采取积极行动,尽早登记加入强积金计划。

 

-完-

 

200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