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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取消朱俊恩强积金中介人资格20个月

积金局取消朱俊恩(朱)强积金中介人资格20个月,由2023年5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1

 

积金局发现朱在2017年8月至10月期间,曾邀请或诱使一名强积金计划成员参加某个强积金计划或成为该计划的成员,以及将其强积金计划内的强积金转移至另一个强积金计划。在过程中,朱违反了《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条例》)2中列明中介人行事须诚实、公平、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及持正的操守要求,亦未有遵守其主事中介人3的内部政策及指引。朱主要违规行为概述如下: 

 

(1) 以完成问卷调查为藉口,误导该计划成员签署转移表格,以在未经计划成员的授权下转移其强积金;及

(2) 指示第三者冒充计划成员致电其强积金受托人,以取得该计划成员的帐户资料。

 

积金局在决定纪律制裁时,已考虑该个案的所有相关情况,包括朱违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以及其过往并无遭受积金局纪律处分的纪录。

 

本个案由保险业监管局作出调查後转介积金局跟进。

 

有关本个案的纪律制裁行动声明,请按此处

 

-完-
2023年5月31日

 

1. 朱(强积金注册编号123199)於2017年8月29日至2018年2月1日期间曾是隶属於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的附属中介人。朱期後隶属於另一间主事中介人,直至2019年3月18日不再是附属中介人。

2. 《强积金条例》第34ZL(1)(a)条。

3. 主事中介人是获积金局注册为可从事强积金销售及推销活动,以及提供受规管意见的商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