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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欢迎立法会通过《201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欢迎立法会通过《201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引入预设投资策略,并规定每个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提供预设投资策略。
预设投资策略是一套高度划一、设有收费管控,且符合退休储蓄长远目标的强积金投资策略。如果计划成员没有作出任何强积金投资选择,其强积金供款将会按预设投资策略进行投资。计划成员亦可按他们的意愿,主动选择以预设投资策略进行投资。
积金局发言人表示:「预设投资策略是强积金制度自2000年实施以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首次透过优化制度协助计划成员作出强积金投资选择,亦有助回应市民对强积金收费的关注。」
发言人指出,原本的草案只管限预设投资策略的基金管理费不可高於相关基金净资产值的0.75%,通过的条例草案亦规定经常性实付开支不可多於基金净资产值的0.2%。
发言人说:「监於新增的条文,强积金受托人必须修订预设投资策略产品的准备工作、计划行政系统、内部管控及资讯科技架构等等;故此,筹备时间会较原先预计长。积金局会与政府和受托人紧密合作,修订实施方案,以期尽快推出预设投资策略。」
-完-
2016年5月26日
预设投资策略是一套高度划一、设有收费管控,且符合退休储蓄长远目标的强积金投资策略。如果计划成员没有作出任何强积金投资选择,其强积金供款将会按预设投资策略进行投资。计划成员亦可按他们的意愿,主动选择以预设投资策略进行投资。
积金局发言人表示:「预设投资策略是强积金制度自2000年实施以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首次透过优化制度协助计划成员作出强积金投资选择,亦有助回应市民对强积金收费的关注。」
发言人指出,原本的草案只管限预设投资策略的基金管理费不可高於相关基金净资产值的0.75%,通过的条例草案亦规定经常性实付开支不可多於基金净资产值的0.2%。
发言人说:「监於新增的条文,强积金受托人必须修订预设投资策略产品的准备工作、计划行政系统、内部管控及资讯科技架构等等;故此,筹备时间会较原先预计长。积金局会与政府和受托人紧密合作,修订实施方案,以期尽快推出预设投资策略。」
-完-
201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