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刊物 / 文章

2018年10月

积金局成立20周年

专责规管及监督强积金制度运作的积金局成立於1998年9月,在上月刚满20岁!由逐步建立强积金制度,并因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不断改革,致力建一套为全港市民珍而重之的退休储蓄制度。


成立初期,积金局的首要任务是制订使一个效益和效率兼备的运作架构,并根据《强积金条例》所确立的轮廓建立强积金制度。在短短两年内,积金局完成审批首批强积金受托人及为首批强积金计划注册,令制度得以在2000年12月顺利实施,为强积金逐渐成为香港退休保障制度的重要支柱踏出第一步。在强积金制度实施前,全港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工作人口享有退休保障,但目前已有近九成打工仔被强积金制度或其他退休保障计划所涵盖。


退休保障要「以人为本」,这亦是积金局的服务方针和发展目标。多年来,积金局透过聆听各界的意见,回应社会的诉求,先後推出多项重大的措施,包括「雇员自选安排」、完善提早提取强积金的安排、分期提取强积金等,以增加制度的灵活性;又推出预设投资策略(「预设投资」),回应「收费高、选择难」的关注。


在监管工作上,积金局积极跟进雇主拖欠供款的个案,打击违规雇主。单计去年,便为雇员追讨回$1.3亿的强积金供款及附加费。另外,积金局又透过完善强积金中介人规管制度及制定强积金受托人管治约章等,强化「以成员利益为先」的营运模式,推动受托人提升管治水平。


展望未来,积金局将继续优化强积金制度,务求提供的服务符合时代所需,其中一项重点工作是建立「积金易」中央电子平台,让雇主及计划成员以更便捷、更有效及成本更低的方法处理强积金户口,这将为强积金市场带来重大的转变,长远而言,创造更大的空间令行政成本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