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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

试用期要供强积金?

在社交平台不时有网民讨论新入职雇员的强积金供款安排,其中更有人误称大多数公司,都不会为入职未满三个月、尚未通过试用期的员工供强积金。今期文章将为大家提供正确的强积金供款知识。

 

新入职雇员通常会有试用期,一般为期三至六个月,但试用期并不是雇主须否供款的指标。事实上,除获豁免人士外,年满18岁至64岁的全职及兼职雇员,雇主均须在他们在受雇首60日内,为其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并在他们受雇满60日后,按时供款。这里的60日是指雇主与雇员维持雇佣关系的时间,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都包括在内,而非雇员实际工作日数。

 

雇主应在雇员受雇满60日所在月份完结后的下一个供款日,即每个月10号或之前完成供款;供款额由雇员受雇首日开始计算。而雇员则享有免供款期,无须为雇用期首30日及随后首个不完整粮期供款。

 

举例而言,阿金于1月16日入职,粮期为每月1号至最后一日。他在1月16至2月14日(受雇首30日),及2月15至28日(首个不完整粮期供款)无须供款。其供款将由3月1日开始计算。

 

雇主就必须在3月16日或之前(受雇首60日内),为阿金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首次供款期为4月10日或之前(满60日后下一个月的第10日)。

 

各位打工仔女也要记得定期查阅供款纪录,确保雇主有准时供款,且款额正确。如发现雇主有拖欠供款情况,应立即联络积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