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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

新手雇主的常见误解

越来越多年轻人近年选择创业之路,成立初创公司一展抱负。不过有些新手雇主或对强积金制度,以及自己的强积金权益不太熟悉,本文为新手雇主整理有关强积金的常见误解,助他们建立正确的强积金认识。

 

为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是雇主的法律责任,但有些新手雇主误以为以下情况无须为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包括: 

  • 雇员为兼职雇员
  • 雇主与雇员签订一连串雇用期少于60日的短期雇佣合约
  • 雇主与雇员签订书面服务合约,把雇员转为自雇人士
  • 雇员不想参加强积金

 

事实上,强积金制度同时涵盖全职及兼职雇员,不论雇员每星期的工作时数多少,只要他们受雇60日或以上,雇主便须为他们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并供款。

 

即使每份雇佣合约的雇用期少于60日,如有证据证明双方的雇佣关系长达60日或以上,雇主亦仍须为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而就算雇主与雇员之间相互协议,甚或是由雇员主动要求不要参加强积金,也均不会免除雇主的法律责任。

 

至于把雇员转为自雇人士,实际上自雇安排并非纯粹根据雇主与雇员的协议或所签订的「自雇人士」合约而定,须视乎双方实际上是否存有雇佣关系。而厘定双方关系,要考虑不同因素,例如,公司对他的工作的控制权、所用设备是否由公司提供,是否须承担资本开支或财务风险等。

 

另外提提大家,独资经营者及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均属于自雇人士,同样须在成为自雇人士的首60日内,自行选择强积金计划及开立一个自雇人士帐户,并定期作出供款。各位新手雇主实践生意大计时,谨记及早了解并遵照规定履行强积金责任,以免误堕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