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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核准委任/辞退受托人
*只适用于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注册计划
根据《豁免规例》,有责任或有权辞退或委任受托人(不论是公司受托人还是个人受托人)的人,须在辞退或委任受托人之前,取得积金局的书面核准。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公司受托人的董事的辞退或委任事宜。受托人须在辞退或委任董事之前取得积金局核准,除非该受托人是:
- 一间根据香港《受托人条例》注册的信托公司(注册信托公司);或
- 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为法团的公司,但不属经迁册公司,而该公司相当于一间注册信托公司,并在香港有相当规模及控制权。
根据规定,如受托人为注册信托公司,则可获豁免遵守以上的预先核准规定。
请紧记预留足够时间(至少一个月)予积金局处理申请;此外,辞退或委任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积金局核准的日期。
a. 申请核准委任/辞退公司受托人
指定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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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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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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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积金局可按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文件。
申请费用:
每次申请委任公司(但非注册信托公司)为受托人的费用为$11,800。请以港币划线支票、银行汇票或电子支票付款,支票抬头请注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行政帐户」,并连同申请表格一并递交。若使用电子支票付款,请透过电子支票收集网站缴交。
辞退受托人的预先核准:
申请核准辞退受托人并无指定表格需要填写。有责任或有权辞退计划受托人的人士,必须在辞退计划受托人之前,向积金局提出书面申请以取得核准。该书面申请必须列明被辞退受托人的姓名及辞退生效日期。
就申请职业退休计划受托人的核准委任及/或辞退而言,若职业退休计划的管理人(即受托人)有任何更改,有关雇主须於更改後一个月内通知积金局。详情请参阅更改计划资料:更改注册计划管理人(表格ORS-9)。
b. 申请核准委任/辞退个人受托人
指定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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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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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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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积金局可按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文件。
申请费用:
每次申请委任属自然人的受托人的费用为$5,100。请以港币划线支票、银行汇票或电子支票付款,支票抬头请注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行政帐户」。若使用电子支票付款,请透过电子支票收集网站缴交。
辞退受托人的预先核准
申请核准辞退受托人并无指定表格需要填写。有责任或有权辞退计划受托人的人士,必须在辞退计划受托人之前,向积金局提出书面申请以取得核准。该书面申请必须列明被辞退受托人的姓名及辞退生效日期。
就申请职业退休计划受托人的核准委任或辞退而言,若职业退休计划的管理人(即受托人)有任何更改,有关雇主须於更改後一个月内通知积金局。详情请参阅更改计划资料:更改注册计划管理人(表格ORS-9)。
c. 申请核准委任/辞退受托人的董事
委任受托人的董事的预先核准
如欲事先取得核准以委任受托人的董事,请按以下步骤提出申请:
步骤1
如受托人是(a)公司但并非注册信托公司,或是(b)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为法团的公司,但不属经迁册公司,而又并非相当于一间注册信托公司,受托人须在委任受托人的董事之前,获得积金局的书面核准。
步骤2
新的获委任受托人的董事须就此项委任提出核准申请。填写以下表格前,请细阅有关指引:
指定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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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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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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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积金局可按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文件。
申请费用:
每次申请委任公司受托人的董事的费用为$5,100。请以港币划线支票、银行汇票或电子支票付款,支票抬头请注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行政帐户」。若使用电子支票付款,请透过电子支票收集网站缴交。
辞退受托人的董事的预先核准
申请核准辞退受托人的董事并无指定表格需要填写。有关受托人只须向积金局提出书面申请,列明将被辞退的董事姓名及辞退生效日期,并於该申请书签名作实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