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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申报事件作出通知
*只适用于职业退休注册计划
如注册计划的有关雇主或管理人知悉有须申报事件在2020年6月26日或之后发生的须申报事件,须在知悉事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积金局书面通知,列出该事件的详情;备存详情的纪录;准许积金局查阅该纪录;以及在积金局作出要求后给予积金局书面通知,就该事件胪列积金局要求的更详尽清楚的详情。
为方便注册计划的有关雇主或管理人向积金局提交上述书面通知,胪列该事件的详情,有关雇主或管理人应使用「职业退休计划电子平台」填写及提交下列「须申报事件的通知」。
虽然上述人士仍可透过电邮(orsoesubmission@mpfa.org.hk,注明标题为「根据第33A条须申报事件」)或以印本形式提交下列通知,首选应使用「职业退休计划电子平台」,以更便利、安全及快捷的方式提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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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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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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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雇主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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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电子邮件将通知发送至orsoesubmission@mpfa.org.hk,并以“Reportable Event under S.33A”为电邮标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