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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要求明年一月一日起於强积金计划及职业退休注册计划实施

《2019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修订条例》)已於2019年3月1日刊宪,当中与强积金计划及职业退休注册计划有关的「就税务事宜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自动交换资料)1[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AEOI)]的税务事宜安排的修订部分将於2020年1月1日生效。实行自动交换资料的目的是配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共同汇报标准」,以履行本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相关的义务和责任。

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行及投资基金,强积金计划及职业退休注册计划於《修订条例》生效後,亦将会成为申报财务机构。强积金计划及职业退休注册计划须按条例要求遵守自动交换资料框架下要求的尽职审查及申报责任,收集计划成员的税务居民身分资料,以便税务局可与自动交换资料夥伴的税务管辖区交换资料。因此,所有於2020年1月1日当天或之後的强积金及职业退休注册计划帐户的新开户申请,申请人必须向强积金受托人或职业退休计划雇主/管理人提交自我证明2以申报其税务居民身分,否则,强积金/职业退休注册计划帐户开户程序将无法完成。

《强积金计划条例》规定,雇主必须於特准限期内为新入职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并凖时作出供款,否则即属违法。随着《修订条例》即将生效,积金局提醒雇主,须尽责确保新入职雇员填妥开立强积金帐户所需资料(包括新增的税务居民身份自我证明)及提供适当协助,以便能顺利开立强积金帐户及准时作出供款,以符合法例要求。

而新入职雇员亦应仔细查阅有关指示及填妥帐户登记表内的有关资料,包括提供自我证明,尽快交给雇主、有关强积金受托人或职业退休计划管理人,以免因帐户未能如期开立而导致供款有所延误。

积金局呼吁雇主及雇员,注意有关新安排,详情请浏览税务局网站:www.ird.gov.hk/gb_chi/tax/dta_aeoi.htm 或向有关受托人/职业退休计划管理人查询。

-完-

2019年9月26日

1.自动交换资料是一项国际标准,涉及把财务帐户资料由香港传送至与香港签订了自动交换资料协议的海外税务管辖区(或称为「自动交换资料夥伴」)。有关资料只涉及属於自动交换资料夥伴的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 
2.自我证明是帐户持有人在自动交换资料的框架下就其税务居民身分作出的一份正式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