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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

积金局回应12月8日经济通题为「政策、制度和投资要因时制宜!」的专栏文章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强积金的关注,就经通於128日发表由梁崇让先生撰写题为「政策、制度和投资要因时制宜!」的文章,本局认部份内容及论点有商榷之处,故来提供相关资料及分享本局观点,希望有助你们的读者正确认识有关议题。

 

作者在文章中提及外汇基金的投,并将其回报与强积金作比较,本局认并不恰我必指出外汇基金和强积金的投目标截不同,强积金以协助打工仔建立有纪律的长期储蓄投资,为他的退休生活提供基为目,与外汇基金用於维持香港货币与金融体系稳定的本质完不同,两者绝对不提并论

 

强积金划是由私营机构管理,每名计划成员可以自由选择强积金计划内投资於不同资产类别的基金,而计划成员的选择对其储蓄成果有重要影响强积金制度的整体投资回报反映计划成员就投资於不同资产类别的基金的整体选择,因与外汇基金的回报率作直较。

 

至於作者提出「购买港府定息债券,每年复息地操作投资,香港打工仔的供款所得出的结果也未必比现时的结存差须注意现行强积金制度提供投资於不同市场及资产类别的基金,计划成员可善用这个制设计上的优点,建立均衡的投资组合,因应自己人生阶段、风险承担能力及个人投资目标等因素作投,分散投相对於集中单一资产類别,更能有效减低投资风险。

 

对於坊间经常每月以「强积金每月平均赚蚀」来论强积金的投资表现,我想藉此重申,强积金乃跨越超过四十年的长线储蓄投资,期间无可避免经历不同的经济周期及金融市场波动,但透过「平均成本法」以定期定额的方式进行投资,能发「拉匀」购入单位成本的作,因有助缓和短期市场波动对投资的影响,从长线投资的角度,可以达到滚存增值的功能。

 

积金局行政总监

郑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