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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

积金局回应4月24日am730题为「强积金应真自由行 置业升学自理退休」的社评文章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强积金的关注,就 贵报于4月24日刊登题为「强积金应真自由行 置业升学自理退休」的社评文章,我想藉此机会分享局方的资讯及观点,以便 贵报读者从更多角度思考有关议题。

 

我们重申,设立强积金的目的,是让在职人士透过长期及有纪律性的定期储蓄,透过复息效应投资累积退休储备,作未来基本退休保障之用。任何涉及修改提取安排的建议,必须以不削弱强积金的基本退休保障功能为前提。我们留意到文章有建议参考新加坡的制度,容许计划成员提取强积金用于置业、升学或创业等基本退休保障以外的用途;但我们要指出,不同地区的强制性供款储蓄制度均有其社会经济独特性,运行模式和技术细节各有不同。本港强积金制度是为基本退休保障而设,供款率较低,雇主雇员合共最高供款率只是10%。而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因为同时服务退休保障以外的功能,所以设有不同特定用途的专项供款分帐户,总供款率可达37%,能够用作置业储蓄的分帐户的供款率可高达23%,而专用作退休储蓄的分帐户,该分帐户的公积金不可以提取作置业之用。事实上,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亦不容许计划成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提取用作退休储蓄部分的公积金。若建议容许计划成员利用强积金制度为其他用途作额外储蓄,须一并考虑总供款率,以免削弱计划成员可得的退休保障。

 

此外,我们也留意到文章引用市场短期强积金数据,评论强积金在波动的市况下的表现。我们必须强调,强积金是跨越超过40年的长线投资,期间会经历不同经济周期。强积金运作接近25年,证实制度稳健,并且经得起考验。我们亦经常提醒计划成员,切忌尝试以短炒心态试图捕捉市况。事实上,短期数据对强积金的长线投资部署并没有太大的参考价值,只会令计划成员误以短炒的角度看待强积金,导致计划成员「高买低卖」,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有关强积金的长期表现,贵报可参考下列数据:占强积金总资产合共近八成的股票基金和混合资产基金,过去12个月的平均净回报分别达16.1%及6.4%;而这两类基金自强积金制度实施以来的平均年率化净回报则分别为4.5%和4.0%,高于同期的年率化通胀率1.8%。至于「预设投资策略」(default investment strategy (DIS))旗下的核心累积基金,在过去12个月的平均净回报为3.9%;自推出以来的平均年率化净回报为5.7%,高于同期的年率化通胀率1.8%。

 

文中亦提到,强积金的成本由雇员承担,变相「九折出粮」,我们不认同有关说法。雇员的薪酬水平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市场水平、工作性质、经验等,单纯将薪酬水平及强积金挂勾并不合适。在强积金制度下,雇员及雇主双方须分别向强积金帐户作出雇员有关入息的5%的供款,供款金额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现时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分别为$7,100及$30,000)的限制。雇主必须以其资金为雇员缴纳雇主强制性供款部分,即是强积金雇主供款由雇主承担。而且,强积金强制性供款一经存入雇员的帐户,会立即归属于雇员。所以将雇主供款形容为雇员「九折出粮」是错误的说法。  

 

此外,现行的「雇员自选计划」(俗称「半自由行」),以及正在进行公众谘询的强积金「全自由行」建议方案,目的是让计划成员能够将更高比例的强积金由雇主选择的计划转换到自选的计划,从而可以更灵活管理自己的强积金投资,以达致更佳的退休保障效果,与利用强积金制度的储蓄功能作基本退休保障以外其他用途并不相关。

 

同时,积金局一直致力推动全方位优化强积金制度,包括持续推动减费、推出「预设投资策略」、鼓励业界推出更多元化的产品、推出「积金易」平台等。我们会持续不断全方位改革和优化制度,为打工仔女提供更理想的退休保障。

 

积金局行政总监
郑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