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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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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为了便利香港居民在内地发展,保障香港居民在内地的社会保险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於2019年11月29日发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了在内地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暂行办法》,在内地就业的香港居民(包括雇员和自雇人士)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内地社会保险,并在符合条件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同时,已参加强积金计划的香港居民,持有强积金报表作为证明文件,可申请豁免在当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为进一步便利到广东省工作的香港居民,积金局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广东省社保局)现已达成共识,容许在广东省受雇工作的强积金计划成员选择以更简便快捷的「告知承诺制」方式在当地申请有关豁免。计划成员只需要向广东省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承诺和披露同意书,而无须另行提交强积金证明文件,申请便会获得处理。广东省社保局会另行根据申请人的申报和披露同意,与积金局确认申请人是否已参加强积金计划。

香港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香港居民在内地就业,应按照当地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就业所在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并缴交社会保险费。但如果该香港居民是强积金计划成员,可选择申请豁免在当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香港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所需办理的具体行政手续,可以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香港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

适用之香港居民 内地社会保险险种 强制性 自愿性
内地雇主(即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就业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在内地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者

在内地灵活就业并已办理居住证者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香港居民,若符合可领取待遇的条件(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期满15年两方面条件),便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组成。

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0或55岁因应工作岗位而定),如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延长缴费或者补缴,也可以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过提取个人帐户内的款额。香港居民办理社会保险的各项手续及流程与内地居民一致。

香港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所须办理的具体行政手续,可以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申请豁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暂行办法》规定如香港居民在原籍城市已参加及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并持相关授权机构发出的证明文件,便可申请豁免在内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可提供相关强积金报表作为证明文件。

为进一步便利到广东省工作的香港居民,在广东省受雇工作的强积金计划成员可选择签署承诺和披露同意书而无须提交强积金证明文件,在当地申请有关豁免。收到有关申请後,广东省社保局会另行根据申请人的申报和披露同意,与积金局确认申请人是否已参加强积金计划。相关安排仅适用於在广东省受雇工作的香港居民。

申请豁免的手续需透过雇主(即用人单位)办理。如香港居民获得豁免,有关雇主亦同样获得豁免,毋须为该雇员缴纳基本养老及失业保险。豁免适用於同一雇主的整个雇用期。

香港居民在内地申请豁免社会保险的具体行政手续,需视乎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实际安排。有关详情,可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常见问题
  1. 香港居民在内地就业是否需要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

    香港居民在内地就业,应按照当地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就业所在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并缴交社会保险费。

    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基本可分为以下三种:

    1. 香港居民在内地就业,与内地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应参加内地机构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但如果该香港居民是强积金计划成员,可选择申请豁免在当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2. 香港居民在内地从事个体经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其雇员缴纳社会保险;以及
    3. 香港居民如派驻到内地任职,并没有直接与内地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

    由於内地各地区对政策的具体执行方式不尽相同,在内地工作的香港居民需了解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详细情况,并且不时留意有关法规的最新公布,以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2. 内地雇主聘用的香港居民应怎样参加内地基本养老保险和缴费?

    内地雇主聘用的香港居民应由内地雇主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内地雇主代扣代缴。

    如果该香港居民是强积金计划成员,也可选择透过雇主申请豁免在当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3. 属於自雇人士的香港居民应怎样参加内地基本养老保险和缴费?

    属於自雇人士的香港居民应由香港居民本人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

  4. 如香港居民在香港已有强积金计划,是否可获豁免参加内地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香港居民如在原籍城市已参加及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并持有相关授权机构发出的证明文件(即强积金报表),便可申请豁免在内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但该豁免不适用於其余类型的社会保险。

    如香港居民是强积金计划成员,便可提供强积金报表,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豁免申请。

    为进一步便利到广东省工作的香港居民,在广东省受雇工作的强积金计划成员可选择签署承诺和披露同意书而无须提交强积金证明文件,在当地申请有关豁免。收到有关申请後,广东省社保局会另行根据申请人的申报和披露同意,与积金局确认申请人是否已参加强积金计划。相关安排仅适用於在广东省受雇工作的香港居民。

    申请豁免的手续是需要透过雇主(即用人单位)办理。如香港居民成功获得豁免,有关雇主亦同样获得豁免,毋须为该雇员缴纳基本养老及失业保险。

    具体申请方法可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5. 在广东省受雇工作的强积金计划成员如何透过「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豁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在广东省受雇工作的强积金计划成员可选择签署承诺和披露同意书而无须提交强积金证明文件,在当地申请有关豁免。

    具体申请方法(包括相关承诺和披露同意书的表格)可以向广东省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联络方法请参考下列网页。

    广东省社保经办机构办公地址总汇表
    https://hrss.gd.gov.cn/attachment/0/407/407104/3122287.pdf

    广东省各地市社保查询
    https://m12333.cn/query/guangdong.aspx
     
  6. 豁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否有时限?

    豁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以每份工作(雇主)为单位,若有关人士转换雇主并希望继续豁免在内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新的雇主便要替雇员重新申请豁免。

  7. 香港居民在内地已参加养老保险,其後离开内地,在内地的养老保险该如何处理?

    在内地已参加养老保险的香港居民,离开内地时可选择保留当地社会保险个人帐户,以便日後如再次到内地就业、居住并继续缴费时,可以继续累计缴费年期。此外,亦可选择申请终止养老保 险关系,并一次过提取个人帐户内的款额。具体行政手续,可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8. 香港居民在内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有什麽待遇和保障?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香港居民,若符合可领取待遇的条件(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期满15年两方面条件),便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
    养老保险待遇,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9. 如欲在内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须符合甚麽条件?

    按照内地相关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香港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0或55岁因应工作岗位而定),且缴费累计满15年,便可申领基本养老保险金。详情可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10. 香港居民在内地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时,应怎麽办?

    按照内地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香港居民,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或者补缴。如果不想再缴费,也可一次过提取个人帐户内的款额。详情可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http://www.mo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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