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
强积金中介人
下表列载与强积金中介人有密切关系的通函,以供查阅:
- 24/07/2024:关於规管提供回佣、礼物及优待的规定
- 07/05/2024:对主事中介人就遵守《以自来推销电话进行销售的指引》进行自我评估的主要观察所得
- 10/04/2024:有关《保障消费者防诈骗约章2.0》的联合通函
- 04/03/2024:参与「短讯发送人登记制」
- 08/02/2024:有关提供机械投资建议顾问的指引〔只备英文版本〕
- 22/12/2023:处理以永久离开香港为理由提早提取累算权益的申请
- 03/10/2023:经修订的《注册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
- 06/09/2023:加强纪律制裁行动
- 09/08/2023:经修订指引VI.4《附属中介人持续训练指引》(持续专业进修指引)
- 01/06/2023:以自来推销电话进行销售的指引
- 03/02/2023:就可扣税自愿性供款销售手法的乔装客户检查计划结果提供进一步指引
- 21/11/2022:防范不诚实、犯罪或欺诈活动
- 18/07/2022:透过「电子服务」向注册中介人发出通知或文件
- 31/05/2022:向注册中介人采取的各类纪律制裁
- 18/02/2022: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及「疫苗通行证」安排
- 29/12/2021:有关在香港销售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和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手法的乔装客户检查计划 (只备英文版本)
- 29/12/2021:采用「智方便」登入「电子服务」及修订强积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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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21: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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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021: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
- 29/09/2021:有关由注册中介人代计划成员提出个人帐户资料查询的合规事宜
- 11/06/2021:向强积金中介人采取的纪律制裁行动
- 02/06/2021: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
- 16/12/2020:注册中介人操守
- 14/10/2020:可接受的销售及推销活动方式
- 31/08/2020:经修订的强积金中介人注册及更改通知指引(指引VI.1)
- 12/08/2020:因提升供强积金中介人使用的「电子服务」而作出的特别安排
- 31/03/2020:强积金计划成分基金增设风险级别
- 03/12/2019:主事中介人须加强内部管控措施
- 23/09/2019:适用於注册中介人的经修订强积金指引、表格及周年申报表
- 31/07/2019:因应修订就保险业监督而言的甲类及乙类受规管者的定义而作出的特别安排
- 22/03/2019: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及相关事宜
- 18/12/2018:注册中介人操守
- 09/11/2018:注册中介人透过「电子服务」缴交年费及提交周年申报表
- 27/09/2018:透过「电子服务」提交强积金中介人的各项申请及向注册中介人发出通知/文件
- 26/03/2018:注册中介人操守
- 19/01/2018:《201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费用)(修订)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