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

雇主

常见违规情况

积金局可向违例雇主,包括其高级职员、董事及业务夥伴采取执法行动。以下为常见的违规情况:
  1. 没有安排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除了获豁免人士外,雇主没有安排年满18岁至64岁的全职、兼职或短期合约雇员,在受雇首60日内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2. 没有准时向强积金受托人缴付强制性供款

    雇主没有在供款日或之前为雇员作出供款。就本年各个月份的供款日,请浏览「强积金供款日」年历。
     
  3. 向受托人*,「积金易」平台*或积金局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

    雇主提供虚假资料,例如虚报雇员的入职日期或有关入息款额。

  4. 没有向雇员提供每月供款纪录

    雇主没有在向强积金受托人支付供款後的七个工作日内,向雇员提供每月供款纪录。 

  5. 没有以书面方式通知强积金受托人雇员终止受雇

    雇主没有在下一个月的供款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强积金受托人雇员的离职日期。

  6. 没有以书面方式将雇主的更新资料通知受托人*

    雇主没有在以下资料更改的3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受托人*:
  • 参与强积金计划的公司名称
  • 营业地址
  • 电话或传真号码
  • 电邮地址
 


* 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积金易」平台。当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後,积金易公司将使用「积金易」平台执行计划下的行政工作,为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提供计划行政服务及处理服务指示。届时,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可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强积金,而无须再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服务指示,而「积金易」平台将直接提供有关资讯及/或文件给您。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关资讯,可浏览「积金易」平台网站(www.empf.org.hk)。

作出投诉

 

雇员如怀疑自己的强积金权益被侵害,应尽快向积金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