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常见问题

可转移部分

全部开启 全部收起

1. 雇员是否可以转移所有强制性供款(包括雇员及雇主的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
目前,雇员可
  • 在每个公历年内一次全数转移在现职的供款帐户内,由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及
  • 全数转移在现职的供款帐户内,属于以往受雇或自雇期间所累积的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

 

当强积金「全自由行」首阶段方案于2026年12月21日*实施后,2025年5月1日或之后入职现职工作的雇员亦可在每个公历年内一次,将现职期间由雇主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全数从雇主参加的强积金计划的供款帐户转移至雇员自选的强积金计划的个人帐户。

*确实日期有待立法会完成审议相关法律公告。

 

 

2. 雇员可否只转移供款帐户内,由以往受雇或自雇时所累积的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而不转移现职期间的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

可以。雇员不须要一次过转移供款帐户内的所有强积金,而可选择只转移个别部分的强积金。例如,雇员可选择只转移供款帐户内以往工作的强制性供款所累积的强积金,而保留其他部分的强积金(例如雇主及雇员在现职期间的强制性供款)在供款帐户内继续滚存。雇员每次行使转移权时,必须把所选部分的强积金全数转移。

 

请留意,雇主(如适用)及/或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只限转移至个人帐户,而以往受雇或自雇时的强制性供款所累积的强积金,则可转移至个人帐户或其他供款帐户。

 

3. 雇员可否转移供款帐户内由自愿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
自愿性供款的强积金转移安排,须视乎雇主沿用的强积金计划(原计划)的管限规则而定。有关个别强积金计划的自愿性供款之管限规则,请向雇主及原计划的受托人查询。
4. 强积金「全自由行」下,参加职业退休计划(俗称「公积金」)的雇员是否可以转移其资产?
强积金「全自由行」不适用于职业退休计划。职业退休计划的转移规限须按照计划的管限规则而定。

转移次数

全部开启 全部收起

1. 于2025年5月1日或之后入职的雇员是否必须行使强积金「全自由行」的转移权转移其强积金?
不是。如雇员对雇主参与的强积金计划(原计划)感到满意,便无需转移,可把强积金保留在原计划内。再者,转移强积金未必会带来更佳的投资回报。

雇员应留意,在转移过程中,由原计划的受托人沽出基金至自选计划(新计划)的受托人买入基金期间,一般会出现一段一至两个星期的投资空档,强积金不会投资于任何基金。在此期间,基金价格可能因市场波动而出现变化,因而令你有机会「低卖高买」。举例,如果基金价格持续上升,便有机会令你低价卖出原计划的基金单位,并以较高价买入新计划的基金单位。
2. 雇员每年可否进行多於一次的强积金转移?

由2012年11月起,雇员可在每个公历年内一次将现职期间由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全数从雇主参加的强积金计划的供款帐户转移至雇员自选的强积金计划的个人帐户。

当强积金「全自由行」首阶段方案于2026年12月21日*实施后,2025年5月1日或之后入职现职工作的雇员亦可在每个公历年内一次,将现职期间由雇主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全数从雇主参加的强积金计划的供款帐户转移至雇员自选的强积金计划的个人帐户。

由雇主强制性供款(如适用)及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可一并或分开转移。

但在供款帐户内,属于过往受雇或自雇期间的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则可随时全数转移。

*确实日期有待立法会完成审议相关法律公告。

 

3. 如果雇员在今年没有行使强积金「全自由行」的转移权,转移权是否可以累积至下一年,即翌年共有两次转移权?
不可以。转移权不可以累积使用。
4. 雇员可否向自选计划(新计划)的受托人作出一次性指示,要求将其雇主(如适用)及/或雇员部分的强积金定期(如每年一次)自动转移至新计划的受托人的计划内?
不可以。雇员每次行使强积金「全自由行」的转移权,都必须透过「积金易」平台提交转移申请。
5. 如果雇员在某年已转移其雇主(如适用)及/或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但在同一年内转工,他/她是否可以在同年再次行使转移权,将新工作的供款帐户内的雇主(如适用)及/或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作转移?
可以。雇员可每年一次将现职供款帐户内的雇主(如适用)及/或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全数作转移,此权利是以每份工作计算。换言之,雇员转工后,可以在同一年内转移新供款帐户内雇主(如适用)及/或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
6. 若雇员身兼多职,因而持有多个供款帐户,是否只可每年转移雇主(如适用)及/或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一次?
如雇员同时受雇于多名雇主,因而持有两个或以上的供款帐户,每个供款帐户于同一年内,可就雇主(如适用)及/或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各自进行一次转移,无须同时进行。
7. 雇员作出转移雇主(如适用)及/或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后,是否需要等待12个月后才可以再次转移?
不是。雇员有权选择在每年(即每年的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的任何日子,转移雇主(如适用)及/或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一次。换句话说,雇员进行了一次转移后,他可以在下一年1月1日或以后,随时再提出转移申请。
8.若雇员曾经将供款帐户内的雇主(如适用)及/或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从雇主参加的强积金计划的供款帐户转移至雇员自选的强积金计划的个人帐户,该雇员可否把个人帐户内的强积金再次转移至其他计划?
个人帐户内的强积金可随时转移至任何强积金计划。换言之,从供款帐户转移至个人帐户的强积金,计划成员可随时再次转移至任何强积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