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制度

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雇员、自雇人士、及雇主可选择在强制性供款以外,作出额外的自愿性供款。

雇员
雇员可透过雇主在供款帐户内作出额外的自愿性供款。供款受计划条款限制。通常雇员要在离职後,才可提取或转移强积金。

自雇人士
自雇人士可在自雇人士帐户作出额外的自愿性供款。

雇主
雇主可为雇员在5%的雇主强制性供款以外作出额外供款,为雇员提供更多退休保障。

供款安排规则


有别於强制性供款,自愿性供款的供款安排会在计划规则(并非强积金法例)中订明。包括:


  • 最低供款款额
  • 权益归属
  • 转移
  • 提取条件

有关详情,请向受托人查询。

扣减利得税上限


雇主作出的强制性及自愿性供款,均可扣减利得税,上限为雇员年薪的15%。

特别自愿性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是计划成员直接向受托人支付的额外供款,与工作及雇主没有关系。